为了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质量,我局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10日期间在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及“淮安市司法行政”政务微信公众号上就《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等材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份19条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监护人、部门和经营者等主体职责的明确与完善以及文字表述的修改完善。在后期审查工作中,我局将会同起草部门逐条分析研究,合理意见将予以吸纳。
感谢广大公众对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的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淮安市司法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