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及其说明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6年7月10日之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市司法局。提交意见建议时,请标注“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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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001;电话:83671178、80830996 (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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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
1.
《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2.
《关于加强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定(草案)》起草说明.docx
淮安市司法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