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情况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关于“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的规定,市铁路办会同建设单位江苏省铁路集团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淮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相关工作,按规定履行了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求,形成《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淮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具体内容
(一)明确宁淮城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具体范围。宁淮城际铁路淮安段新建线路由既有连淮扬镇铁路黄楼线路所双线引出后,左线、右线分开单独绕行,在淮安区平桥镇境内并拢后双线并行。淮安段新建线路全长76.054公里(以左线贯通计,未计右线单绕段),途经淮安区、淮安工业园区、洪泽区、金湖县。宁淮城际铁路淮安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分左线单绕、右线单绕和双线并行三部分,标注所属县(区)。宁淮城际铁路为设计时速350公里的高速铁路,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宁淮城际铁路洪泽站位于洪泽区朱坝街道、金湖站位于金湖县戴楼街道,附近存在居民居住区,因此洪泽站、金湖站站区范围内安全保护区范围按照“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划定;其余线路所经区域基本为农田,安全保护区范围按照“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划定。
(二)明确安全保护区勘界等后续工作。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明确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设立标桩,以便于后期管理。
(三)明确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要遵守规定。进一步要求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四)明确实施日期及有效期。《通告》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