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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使用账户余额倍数计算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将缴存人近2年在本市的租房已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

来源:淮安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06/11

答: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

来源:淮安发布

发布时间:2025/05/27

答:调整单位范围:已在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来源:淮安发布

发布时间:2025/05/27

答:简单来说,既是社保卡,也是银行卡。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答: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放款之日起息,按月计结息,首次和末次还款按实际天数计结息。

来源: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