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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后次月申报退运冲减,但系统提示不存在已办结的退运证明,此类情况如何解决?
发布日期:2023-12-21 15:09  来源:江苏税务  字号:[ ]

答:系统提示“退运冲减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不存在已办结的退运证明”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纳税人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申报退运冲减时,录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错误;二是纳税人在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当月,已经申报了该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退运冲减,次月无需重复进行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