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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31    来源:中共淮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省建设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省委决定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自今日起,对我市拟推荐的3个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和5名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10月31日—11月6日,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11月6日17:30。

意见受理部门:中共淮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0517— 83680090、80830986

受理邮箱:hayfzsbmsc@163.com

 

  江苏省全面依法治省先进单位推荐候选单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