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人才房票额度按人才类型和企业贡献分档确定:
创业人才(按企业上一年度开票销售额):
销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发放50万元;
销售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发放40万元;
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发放30万元。
就业人才:
主导产业企业就业:博士(正高级职称)30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15万元,本科(中级职称、技师)10万元,大专(初级职称、高级工)5万元。
民办非企业就业:博士(正高级职称)15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10万元。
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就业:博士(正高级职称)15万元。
人才房票由人社、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人才购买房源库内新建商品住房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房票,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无需走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