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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房票额度多少?怎么用?
发布日期:2026-05-19 15:33  来源: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  字号:[ ]

答:人才房票额度按人才类型和企业贡献分档确定:

创业人才(按企业上一年度开票销售额):

销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发放50万元;

销售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发放40万元;

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发放30万元。

就业人才:

主导产业企业就业:博士(正高级职称)30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15万元,本科(中级职称、技师)10万元,大专(初级职称、高级工)5万元。

民办非企业就业:博士(正高级职称)15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10万元。

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就业:博士(正高级职称)15万元。

人才房票由人社、住建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人才购买房源库内新建商品住房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房票,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无需走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