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于2026年春季学期正式启动实施,每学期各安排3天假期,具体安排如下:
春假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清明假期之前的4月1日至3日,共3天。与清明法定假期无缝衔接,累计连休6天,方便学生和家长统筹安排亲子出行、实践活动。
秋假时间:整体安排在11月中旬,共3天,与当周周末连休,累计连休5天。具体放假日期将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由市教育部门结合全市教学进度、天气情况等统筹确定并正式公布,确保学校、家长、学生有充足时间提前规划。
特殊说明: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不违背全市春秋假每假3天、不占用教学时段等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兼顾区域特色与教学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具体放假时间,报市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为确保教学任务足额完成、教学质量不受影响,各校每学年教学总周数保持不变,春秋假时间均从学校机动时间中调整安排,不占用新授课、复习考试等核心教学时段,寒暑假时长不作调整,确保“假期增设不缩水、教学任务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