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金湖县建立招标人承诺制、“一书一函”告知机制与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形成一套从源头规范招标行为的闭环管理体系,有效招投标活动的依法依规进行。
一是推行标前承诺制度。招标人须在项目招标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承诺书》,承诺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组织招标活动。这一制度旨在强化招标人的自我约束与守法意识。自2025年以来,已有58个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前完成了招标人承诺。
二是建立“一书一函”制度。建立招标人主体责任“一书一函”制度,招标活动开始前,向招标人发出《招标工作主体责任告知书》和《招标工作注意事项提醒函》,函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其法定招标责任,督促履行招标工作首要责任,强化其主体意识。目前,已累计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推送“一书一函”30余次。
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招标文件公开发布前,招标人严格履行审查职责,防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审查表》与招标文件一并向外公布。截至目前,招标人累计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58个,从规则源头保障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