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并督促实施。负责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长三角北部重要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负责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牵头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管理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凝练科技任务,牵头组织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项目并跟踪督促。协调组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拟订市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
(五)牵头制定市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六)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七)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八)提出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总体部署、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重大任务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
(九)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负责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人来我市工作管理和外国专家服务。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二)统筹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拟订科技伦理重要规范和制度,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统筹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
(十三)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办公室(安全生产科)、科技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科、科技发展规划与资源统筹科、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成果转化与平台机构科、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科技人才与监督评估科(外国专家局)、机关党委。
3.主要负责人:戴建国。
4.办公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18号。
5.联系电话:0517-83665024。
6.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4:00-17:30(7月15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