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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我局于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期间在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及“淮安市司法行政”政务微信公众号上就废止《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感谢广大公众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淮安市司法局
2026年2月9日
相关信息: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