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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寿余:敬老爱老 共创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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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送爽,今又重阳。在我省第21个敬老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淮安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老年朋友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老龄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促进了老龄事业蓬勃发展。 老年人供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坚持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把城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40元、农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10元的困难人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低保家庭老人相应提高标准的重点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乡每位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得到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100%享受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除少数困难企业外,90%以上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全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80%以上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和养老服务业有所发展。全市现有城区养老机构19所、农村敬老院131所,总床位达1.2万张。几年来“星光计划”投资200万元,新建和改建老年服务设施项目62个。2005年以来,对农村敬老院全面进行改扩建,并推行了星级管理。 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全市现有市、县(区)、乡镇级老年大学(学校)22所,各种形式的老年人健身房(室)、俱乐部、活动室(站)3500多个,老年人门球场18个,各级老年体协每年都举办老年人运动会。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优待政策得到落实。去年6月,我市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今年9月,我市全面启动《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工作,办证费用统一由市、县(区)财政负担。认真落实老年人进公园、入公厕免费,70岁以上老年人乘市内公共汽车免费等优待政策。 我市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面临着严峻形势。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达83万,占总人口的15%,并且每年还以3%左右的速度递增。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认真做好老龄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要深化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健全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各项制度,要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在2010年前市建成一所300张床位、县(区)建成一所150张床位的示范性养老机构。 市、县(区)人大、政协每年要对《老年法》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保障老年人经济、人身等权益不受侵害。各县(区)及乡镇要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使老年人得到及时、优质、就近的法律服务。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为老年人服务是无上光荣的工作。让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为推动淮安老龄事业的蓬勃发展,促进淮安城乡社会的和谐进步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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