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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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交地 方式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
起始价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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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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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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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棉集团北侧地块(2008G052P10)号 |
解放西路北侧 |
123711.6 |
185.57 |
商业 金融业 居住 |
40 70 |
净地 |
≤2.2 |
≤40 |
≥30 |
23300 |
20万元整
或其整倍数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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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棉集团南侧地块(2008G053P11)号 |
延安西路南侧 |
35625.6 |
53.44 |
商业 金融业 居住 |
40 70 |
净地 |
≤2.2 |
≤40 |
≥30 |
6300 |
20万元整
或其整倍数 |
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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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规划局批准的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上述地块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7日,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地点:淮安市清河中路)获取。
五、上述地块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3日16∶00时之前,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法人申请的,应提交:
①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自然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
①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②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③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与提交书面申请时间相同。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受理申请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和时间分别为:
上述地块挂牌地点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15日9∶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出让人根据竞买人要求随时组织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勘察;竞买人也可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河中路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系电话:0517-83338762
联系人:陈国斌
开户单位: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行健康支行
账 号:32001725536052503941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