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委、办、局, 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会议精神,着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政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教育、科学技术、公共安全等重点公共支出的需要,提高预算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相对均等化,推动社会和谐,努力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统筹安排。收支预算编制要与市级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税收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发展速度基本保持一致。部门单位收支应全面纳入部门预算,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预算要打实,非税收入执收和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安排要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要求,按照“先使用非税收入,再申请预算内资金”的顺序,统筹安排支出预算。
(二)突出保障重点。预算安排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余地。在确保市级机构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优先保证市委市政府确定事项的资金需要,加大对困难群体、公共公益事业投入,支持各项改革,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支持“实力淮安、魅力淮安、活力淮安、文化淮安、和谐淮安”建设。
(三)突出优化结构。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财政供给范围,逐步取消部门预算中不属于公共财政范围的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整合财政资源,调整支出结构,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合理安排项目经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加大项目经费使用监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基础管理,完善预算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理顺财政预算编制的管理关系,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质量;规范工资津贴补贴政策,更好与政府收支分类、非税收入等改革要求相衔接;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的考核,逐步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政府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逐步构建统一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的综合管理平台,切实将部门预算的审核关口前移,提高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用性,为进一步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发挥基础信息的基础性作用奠定基础。
考虑津贴补贴方案报批和出台需要一个过程,而部门预算编制时间比较紧。因此,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人员工资信息暂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的国家工资政策、新的津贴补贴项目以及原有的津贴补贴政策作适当调整后的口径进行编报(具体见编报说明)。对于新增加的津贴补贴部分,市财政视津贴补贴方案出台情况,再进行预算调整。
(二)统一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为改变以往年度各项工资附加政策口径的不统一,2008年将根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津贴补贴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和规范各项改革性补贴的计算基数与比例。预算单位统一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明文规定的相应比例,计算改革性补贴。
凡属各单位定期或普遍向职工发放的奖励性补贴,纳入归并的津贴补贴范围,市政府根据工作绩效向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不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同时,按照中央、省有关规范津贴补贴的政策精神等,市级部门预算取消有预算外收入单位的工资外奖金安排。
(三)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2008年市级项目预算的编制,要进一步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项目预算申报,积极调整存量项目,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保证重点的、必需的项目需要。要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尤其是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保证专项经费与正常经费分别核算,严禁项目经费结余不经批准擅自使用。要进一步落实项目预算编制责任制,积极推进项目绩效预算。
(四)重新调整部门预算软件和报表。按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津贴补贴规范、非税收入改革、政府收支科目分类以及中央、省市有关预算编制的要求,对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软件进行重新设计、定制,尽可能简化、标准化,提高公式化批量运作,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尽可能降低人为变动因素和误操作,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努力实现部门预算编制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一步提高编制效率与编制质量。
四、部门预算编报时间安排
部门预算编制在提前报送基础信息的基础上,仍采用“二上二下”程序。同时,为减少会议,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仍采取工作布置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具体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07年4月15日---9月17日):做好有关前期调研,调整优化部门预算软件,重新设计和定制部门预算各类报表等等。
(二)业务培训(2007年9月18日---9月24日):组织预算单位集中培训2008年预算编制有关业务和具体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部门单位上报基础信息和项目初步安排以及财政部门下发预算参数(2007年9月25日---10月18日):各预算单位按照要求上报基础信息和项目情况及其相关文件依据等资料,财政部门对部门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后下发完整的2008年部门预算参数。
(四)“一上”阶段(2007年10月19日---10月25日):市级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参数,认真填报收支预算,核对确认数据并进行科目选择和资金来源平衡等(如果有误,请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确保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财政部门。
(五)“一下”阶段(2007年10月26日---12月13日):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单位“一上”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并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等情况直接对部门单位“一上”建议数进行修正(不再由各预算单位修正,以进一步简化重复工作、减轻单位工作量,提高预算编制效率)。同时,将修正后的完整部门预算和控制数下发给各部门单位核对确认。
(六)“二上”阶段(2007年12月14日---12月26日):市级各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一下”的部门预算和预算控制数等进行核对确认,同时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预算报送财政部门,逾期未报,视同已确认。如有不符,请提供相关文件依据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统一修正。
(七)“二下”阶段(2007年12月27日---2008年市人代会结束后):财政部门将对市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进行再次审核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并按规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审议。预算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到市级各预算单位。
五、部门预算编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预算编制圆满完成。各预算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盘考虑,超前谋划,提高预算的准确性、预见性、科学性,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规范预算编报,提高预算编制效率。各预算单位要认真阅读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文件和部门预算的编报说明,深刻领会预算编制精神,按照市财政统一下发的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分别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要进行必要的论证,提高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增强法律意识,强化预算执行严肃性。规范预算执行行为是编制部门预算的目的,是执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各部门应增强预算法律意识,严格执行人代会通过的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得随意追加或改变资金用途,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保证预算编制与执行相统一。
特此通知。
淮安市财政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