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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阴区“三条禁令”力促农产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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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淮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措施,并向全区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出通知。通知要求: 一、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 二、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农产品经营者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并将票据保留10天以上。票据应包含农产品提供者的姓名、名称、数量、时间及地址。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诚信守法,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杜绝将不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出来或者流通到消费者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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