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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5

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淮府法[2008]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按照《2008—2010年淮安市行政执法培训规划》,结合200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注册工作,现将2008年度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知识更新集中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由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实行市、县(区)联动、分级负责,事先登记、集中报到,分期培训和统一考试的方法。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市直和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分别负责本县(区)行政执1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由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并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的符合条件的所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以及需要参加培训的其他人员。年度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年检注册培训纳入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知识更新集中培训范围,参加此类培训人员可以不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知识更新集中培训。
    三、培训方法
    2008年度培训工作将继续坚持“四个统一”的工作思路,即统一思想、统一教材、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坚持市、县(区)联动,协调一致,共同抓好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2008—2010年淮安市行政执法培训规划》,结合今年的工作实际,根据需要,突出重点,以部门专业培训为主,集中教育培训为辅,两者结合,机动操作。
    四、培训内容
    分为共性和专业,共性培训内容全市统一,由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确定并负责辅导培训;专业培训内容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确定,并负责指导县(区)对口部门的专业培训。
    今年的共性培训内容有:
    1、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解读;
    2、《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出台背景、总体思路、重大意义和贯彻落实的要求;
    3、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4、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制度;
    5、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要点解读;
    6、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个性培训内容不得少于两个专题,由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确定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五、培训时间
    培训工作从10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按部门分批分期进行。市直请以部门为单位填报《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表样附后,Excel格式),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包括拟培训时间、地点、课程、拟请教员等),一次性于10月15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加培训人员统计报名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六、培训费用
    本年度培训资料费、证件注册费等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核定标准收取。
    七、培训考试
    今年的年度培训考试内容分专业部分和共性部分,专业部分由各部门自行命题,共性内容由市政府法制办划定范围,试卷由系统或部门统一,并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时市政府法制办将派员参加监督,于12月15日前将试卷和成绩统计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市政府法制办于12月底前完成干部教育积分登记备案手续,12月份完成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注册工作。
    八、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更新集中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淮安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得力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参训人员组织和部门专业培训工作。
    (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把集中培训当作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各执法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及时和政府法制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要继续按照统一思想、统一教材、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专门编印《200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材料》和《依法行政4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之二,作为市、县(区)集中培训学习专用教材。各级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在认真参加市、县(区)集中组织的培训学习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单位自行培训和个人自学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学习培训任务。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今年培训工作继续纳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积分管理,并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培训工作,并带头参加培训,确保完成部门参训任务。各部门要结合单位特点,统筹安排有关人员分批参加培训。广大参训人员,要妥善安排手头工作,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参加培训。
    今年集中培训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83671178(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传真:83320393


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