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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盱眙规范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08-08-28

    日前,淮安市盱眙县出台了《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办法》,规范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工作,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规定,该县设立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各乡镇(场)相应设立妇女儿童权益接待窗口。并明确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及窗口的职能、援助对象、援助范围、援助形式及援助程序。该县规定,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援助机构必须在2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援助条件的,立即通知申请人并开展援助工作;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援助理由。此外,只要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不论本人是否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都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汪武波  孙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