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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200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8-04-24
    2008年行政政法工作要按照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淮安”的奋斗目标和全市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的水平和质量,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政财务管理,着力增强全市行政政法机关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一、 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
    1. 做好2008年部门预算的执行。及时批复下达2008年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切实规范预算执行程序,不断强化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2. 严格控制车辆费、会务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大力提倡建设节约型机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节约意识,坚持勤俭办事。控制公务车辆购置,严格按照车辆编制和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开支标准。加强会议费管理,规范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严格经费预算执行。
    3. 对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突发性新增事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反映情况,努力帮助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4. 认真做好200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深入所服务的单位,了解掌握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时编制、审核2009年部门预算,同时,对行政政法单位支出项目进行整合,确保2009年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合理性、科学性。
    二、 落实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推动“平安淮安”建设。
    1. 落实公检法部门经费保障标准,为基层政权建设提供物质支持。2004年底以来,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我们会同市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县级公安机关、县级法院、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2008年要进一步抓好这一系列制度的检查落实。同时按照省厅的要求,制定基层司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进一步健全基层政法保障机制。
    2. 加强督促,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中央政法补助项目的实施工作。今年是实施2007—2009年度中央政法补助的第二年,针对2007年政法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研究制订政法专款管理办法,包括政法项目库管理办法和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中央政法补助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三、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制度。
    1. 对工资统发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按照操作简便,方便实用,与财政预算执行系统相互支持的要求,改进工资统发的软件系统,以便进一步完善工资统发的流程。
    2. 认真做好2009—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在总结2007-2008年度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09-2010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的政府采购工作。
    3. 开展外事经费管理情况调研,探索从人民币和购汇限额两个方面控制因公出国经费,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参照省级机关做法,着手考虑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国际机票定点采购制度。
    四、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 了解和掌握所服务行业的行政政法单位的人员、机构、职能特性、业务及经费开支特点等基本情况。
    2. 强化上门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到服务单位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财政服务效率。
    五、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1. 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全处同志的政治思想修养。
    2. 加强作风建设。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责任,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任务。同时,积极为局党组、为财政中心工作出谋划策。二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各项规定,结合本处实际,通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