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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8-29      字号:[ ]

8月28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全省设区市委组织部长座谈会精神,审议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三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省第二安全生产巡查组组长梁学忠等受邀列席会议,市委书记姚晓东主持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护林向会议汇报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庄护林说,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城市甚至大型城市相继发生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城市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为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市应急局牵头起草了淮安市《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第三部分是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第四部分是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第五部分是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第六部分是加强统筹推动。

会议审议了《实施意见》,原则予以通过。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树牢城市安全发展意识,切实把安全放在城市发展的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要把握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强化系统思维,优化城市发展规划,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强化智慧手段应用,从城市发展环节、安全风险、安全责任、治理手段等多维度发力,把安全发展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不断提升市政安全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发展“互联网+城市安全”新模式。要落实城市安全发展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抓好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切实增强公众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履行好综合协调、研究指导、督促检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