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将阿扎胞苷等19种药品纳入我市特药管理药品范围的通知》(淮医保发〔2019〕39号),明确将阿扎胞苷等19种药品纳入特药管理。淮安市医保中心立即组织对特药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特药责任医师进行遴选,制定新增特药的操作指引。
一、方便群众,增加特药定点医院。
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在原有5家特药定点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二医院、淮安市中医院、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的基础上,新增淮安医院、涟水县人民医院、淮安光明眼科医院(二级眼科专业医院,限康柏西普、雷珠单抗)3家医院纳入我市特药定点医院。
二、合理布局,调整特药定点药店。
将原特药定点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健康东路店调整为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淮安区总店,其他特药药店为: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淮阴区药店、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开心人医药商城(7类重点医疗救助参保患者领取赠药定点药店)、南京医药淮安天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药楼药店。
三、保障待遇,“双通道管理”。
(1)特药待遇:符合操作指引条件的患者持相关病史资料至特药责任医师处填写《特药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处)科复核盖章,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特药待遇证》后,持社会保障卡特药定点药店购药,享受特药待遇(职工医保支付70%,居民医保支付60%),个人负担部分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2)住院待遇:符合特药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在医院住院、门特使用特药的,个人自付比例为50%,个人负担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