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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农房改善解决 “三农”问题

时间:2019-11-11

近年来,金湖县坚持围绕"农民、农工、农活"开展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农民即农民的切身利益,农产即农民工作,农活即农民日常生活。真正把农民放在第一位,站在农民的角度,解决农房改善中的问题,使农民愿意搬迁,搬了有事做,搬了能安居。到2019年11月,已签订自愿搬迁协议15753户,建成湖畔旺屯、荷韵小镇等高标准示范点4个,交付房屋8681套,开工农村新型社区12个,在建房屋5671套,农房改善5年目标有望3年实现。

从入户调查开始,该县镇村干部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为推进农房改善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把农民利益维护体现在补贴标准、安置形式、居住点规划建设等方方面面,尽可能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把农民利益最大化,给予自愿搬迁农户房屋补助、购房补贴、隐性补助"三重福利",综合各类奖补政策后,质量较好的农房可以在县城换购等面积的安置房,较为陈旧的农房也仅需支付1-2万元差价。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机制,对唯一住房、唯一宅基地的住房困难户给予6万元保底补偿,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65周岁以上老人可以申请解困房。该县已经建设解困房40套,为特别困难家庭解决居住条件改善问题。

该县充分结合近几年土地流转改革,鼓励农业大户承包土地,农民从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解放出来;同时,农民进入的新型农村社区均有产业辐射、产业支撑。政府在重新规划新型社区时,按照靠城、靠镇、靠园"三靠近"原则,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0个,均靠近集镇工业园区或新产业区。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该县农民转型就业达到5万多人,年增加收入2万多元。

在农房改善中,如何不增加农民生活成本,关键在于保留农民的"菜园子"。按县规定,凡是农村新建的社区,都要规划出菜园,从新划分给各家各户,专门用于种植蔬菜,养家禽家畜,既解决了农民日常的吃菜问题,又保留了农民的乡土生活习惯,解决农民生活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