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八连涨

时间:2019-04-18

  “养老金年年涨,老年人喜洋洋!养老金提高了,我们老年人日子好过了,除了生病,基本不需要向子女要钱用了,感谢党的好政策!”日前,涟水县成集镇法华村谢孟组胡佃仁对今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根据市政府201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要求,人社部门牵头为全市年满60周岁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增发13元/人/月基础养老金,将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18年的135元/人/月提高到今年的148元/人/月,新标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我市连续八年为城乡居民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据统计,截至3月底,全市共为76.54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2.76亿元。

  为保证我市全年增发1.2亿元基础养老金的足额到位,全市人社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多管齐下保发放。资金筹措到位。市人社部门把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目前共向省级财政争取转移支付资金7.5亿元,有效缓解我市地方财政支付压力。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筹措配套资金,专款专用,协调补发资金和3月份正常发放资金,为顺利完成增发基础养老金的全年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业务跟进到位。市人社部门及时向省人社厅提交基础养老金提标信息,将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待遇标准从135元/人/月修改为148元/人/月,并计算补发1、2月份提标部分13元/人/月。发放保障到位。市人社部门与代发银行联系,在资金划拨到银行后及时发放到每名待遇人员账户。对于发放不成功的人员,核实银行账户信息,及时通知对方提供有效银行账号。经各部门协作,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已于3月底全部完成,并按照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在保证养老金正常发放的同时,全市人社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人员信息核实工作,防范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基层见面认证。村居工作人员采取上门服务认证、外地视频认证等方式,积极开展生存资格认证工作。对核实死亡的人员名单,及时上报县区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根据名单及时暂停待遇发放,由其家属携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清退其个人账户。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进行信息共享、核查比对,是防止养老金冒领现象发生的常规手段之一。今年以来,各县区通过借助“人社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每月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上传到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情况。涟水县将本县范围内民政、财政、人社、卫计委等部门的信息归集到惠民资金比对平台,按月比对待遇人员重复领取待遇信息及死亡信息。盱眙县、洪泽区利用当地疾控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对本地区户籍死亡人员核查比对。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每年至少一次,对本行政村内待遇人员进行生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举报。县级经办机构专门成立业务稽核小组,对省市反馈、群众举报等有问题的待遇人员,不定期走村入户进行逐一核查,做到核实一户、处理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