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89810/2016-00056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政府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16-03-29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16-03-29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2015年淮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2015年淮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时效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等要求,现公布淮安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uaian.gov.cn)下载。
2015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万余条(注: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超11万余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289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3万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万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72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018条。
2015年度,全市收到依申请公开326条。其中当面申请122条;网络申请44条;信函申请160条。收到申请办结326条。其中按时办结317条;延期办结9条。
收到申请答复326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7条;同意公开答复179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2条;不同意公开答复10条(涉及国家秘密1条;涉及商业秘密4条;涉及个人隐私5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0条;申请信息不存在57条;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0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6条。
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2015年度,全市申请行政复议140条。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95条;其他情形45条。全市提起行政诉讼196条。其中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39条;其他情形57条。
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2015年,我市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17篇。
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加大对政府网站软、硬件投入和开发力度,有计划实施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工程,努力做到及时在场、天天在线,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利用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以及电台、报纸等媒体,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的积极作用。
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职责清单、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投资项目和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等5张清单已全部编制完成并对外公布。
2015年5月份,我市专门举行市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市级41个部门5460项行政权力,36家单位和部门418项主要职责和2361项具体工作事项,理清31个部门208个管理事项、867项具体工作的职责边界。
同时,我市积极探索建立清单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相继制定出台了5张清单的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至2015年6月份,我市5张清单全部编制公布,配套管理制度全部制定印发。
自2015年起,我市各部门按照新《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除涉密部门外,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口径,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200余条,市本级预决算公开26条,市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3条。全市除涉密部门外,绝大数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
目前,已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市本级预决算分别在市政府、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市级、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等内容向社会公开,通过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息2450条,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质疑答复结果等信息。
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梳理编印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文件编印成册,分发予群众。在市住建局网站、淮安主流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反映工作进展、进度,创新工作渠道,鼓励居民参与改造全过程,自觉接受公民监督。
2015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11689套,基本建成8904套。棚户区改造11253户、123.25万平方米;向上争取补助资金3.03亿元。
2015年以来,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市住房保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7条。在住房保障门户网站上公开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姓名等基本情况;公布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供应证70户名册。按照申请住房保障“三审两公示”的工作流程,在住房保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范围、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公开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程序。
在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门户网站上公开已通过审核并纳入登记的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姓名、申请保障方式及实施保障情况等信息,目前分六批次公布471户保障家庭审核信息(补贴33户,公租房368户,共有产权房70户)。
在住房保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分配结果,公开所分配保障性住房项目名称、套型面积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利用“淮安住房公积金网”,将业务指南、政策法规等信息在淮安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公开。2015年举办2期在线网谈,借助中心网站“你问我答”和市纪委“阳光纪检”、市政府“美丽淮安”栏目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为缴存职工释疑解惑。
回复“12345”热线问题 | 18条 |
回复“阳光纪检”、“美丽淮安” 网民发帖 | 300条 |
回复“你问我答” | 1854条 |
手机查询客户端公布7大类10个项目 | 43条 |
《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安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政策 | 20余条 |
淮安公积金政务微博发布信息 | 80余条 |
以公开栏形式对中心工作进行公开、交流和部署,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我市及时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包含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等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市住建局网站开辟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涉及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1334条。
通过编制房屋征收宣传册,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栏,充分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结果、补偿方案等房屋征收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2015年市住建局审批征收项目44个,114.73万平方米,5545户,全部、全程信息实行“应公开尽公开”。
我市公开市权范围内各项批文235件,其中:政府投资130件(建议书阶段67件、可研阶段38件、初步设计阶段25件);企业投资批文79件(核准40件、备案39件);变更等其他批文26件。
市住建局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共53项,年度计划投资9.3亿元。截止2015年11月底,应开工53个,实际开工48个,完成工作量7.61亿元,飞耀路跨古黄河大桥及接线、工农路路面维修、新建道路绿化、黄河东路景观规划设计等21个项目竣工或主体完成,项目建设结果已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开,在淮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保证了项目的阳光透明、规范高效。
我市财政补贴的农业项目信息在农网上均做了公示,目前共公开19条。我市发布涉及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民生水利、城市水利等业务文件139件。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项目,有关项目的入库备案、验收结果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做好项目的招投标、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验收项目验收报告等的公开工作。有关质量安全检查信息已公开。
第一、企业养老保险信息公开。
每月通过部门网站企业养老保险专栏和淮安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基金收支、结余统计表等信息,共发布信息10条。
第二、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信息。
淮安市医保网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及时更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网站还提供定点医院、卫生所、零售药店信息查询、县区医保动态、医保账户查询等。
第三、失业保险等信息公开。
就业网定期向社会公开失业保险基金征收、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失业职工代缴纳医保、失业保险金支出情况和水平,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发放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情况,共公开信息30条。
我市开发人社知识库系统,全面整合了涉及服务对象的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热点问答等信息。通过主动发布政策和“你问我答”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今年共进行政策发布解读和解答各类政策咨询350余条。
第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2015年,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共7.6万户、15.76万人,全年发放保障金3.83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医疗救助标准由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65%、年度封顶3.5万元,分别调升至70%、年度封顶线不低于城乡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即新农合最高10万元,居民医保最高9-11.5万元)。全市基本实现全额资助参合参保。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媒体及时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予以公开,在市民政局官网和淮安阳光慈善网站设置宣传告知专栏。
第五、教育信息公开。
通过《淮安日报》、淮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学校公示栏及时公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费等项目和标准,学校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及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共计43项。同时,切实做好中、高考和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共公布教育类信息12933条。
第六、医疗药品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指导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健全医院概况、医院环境、行风建设、医疗服务、其他”等目录,在门诊大厅、候诊大厅、住院部等,以公示栏、电子屏、宣传册等形式公开,显著地方,或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对服务告知、服务价格及收费等信息,以公示栏、电子屏或印刷在检查单上等形式向患者公开。2015年10月31日起,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各医疗机构对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信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及相关微博、微信、QQ群、APP软件等,向社会群众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公开。
我市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形成每月快报,定期在网上公开。2015年公开了12个月的企业账务信息。我市稳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和企业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出台并公开了《淮安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淮安市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文件。
我市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公开力度,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和曝光栏,公开食品药品标准、监管信息、诚信建设、行政处罚等大类信息,覆盖了四个区诚信等级评定、医疗器械风险评估情况等,包括食品监管信息37条、药品监管信息30条、诚信建设25条。
食品监管 | 药品监管 | 诚信 建设 | 行政 处罚 | 食品 抽检 | 药品监督抽验 | 非法 售药 |
37条 | 30条 | 25条 | 17件 | 12条 | 3条 | 4条 |
我市建立了以社会组织管理软件系统为支撑的淮安市社会组织门户网站,集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办理、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动态宣传、信息披露、公众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为一体,自动采集、汇总数据资料,及时发布社会组织法规政策与政务信息,公开披露社会组织登记、年检、人员机构、重要活动和财务收支等重要信息,实现登记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以网络系统为平台推进了社会组织社务公开,阳光运作,确保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透明运行。市直登记社会组织564家,已全部在淮安社会组织网上公开登记证号、社会组织名称、成立时间、住所、法人、秘书长及联系方式、业务范围等登记信息。同时,推进淮安社会组织网向县(区)延伸,以现有社会组织网为模本,推动各县(区)建立本地社会组织门户网站,实现县(区)级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办理、监督管理和互动交流一体化功能,建立全市社会组织信息化数据库,形成市、县(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相关管理部门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社会组织数据共享、信息互动、社务公开的网络全覆盖公共服务平台。所有县(区)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平台均已建成并使用。
我市已出台并公开了
《关于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淮安市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目录》
《淮安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015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16件,占建议总件数的92%,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代表满意率100%,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对其中60件进行了公开。2015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提案267件,占提案总件数的94%,均已按时办理答复完毕,采取多种形式对其中70件进行了公开。
(一)主要问题。一是组织推进不够有力,未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推进乏力,成效不显。二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个别部门未按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三是公开渠道不够完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立不够健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信息更新不快,有些部门存在主动移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现象。
(二)改进情况。1、完善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领导体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2、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工作长效化。明确各县区各部门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确保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实施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做好有关文件向档案馆移交工作。3、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专家讲授、外出学习、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4、完善督查机制,增强工作动力。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评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而影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