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发〔2014〕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拆迁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全市拆迁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安置房管理,优化安置房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健全拆迁补偿安置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目标和内容
按照“全面清理、分类处理、规范管理”的原则,用7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了解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建设总量、供应和使用、交付情况、闲置情况、管理情况,分析全市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形势,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全市拆迁安置房的有序规范管理。
二、清理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新城、工业园区、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2008年以来(以政府部门或平台公司名义)统一建设的安置小区和回购的安置房。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新城、工业园区、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清理范围包括各乡镇和园区。有关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清查时间向2008年以前追溯。
三、清理方法和时间安排
以项目档案和分户补偿档案为基础,以补偿安置信息录入、统计、比对为基本方法,对拆迁安置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发现问题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具体步骤如下:
1.摸清项目底数(2014年6月25日前)。各责任主体对2008年以来拆迁项目及安置用房逐一排查,填写相关表格;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进行专项排查,分别填写相关表格,对2008年以来批准的所有拆迁地块进行调查汇总,并通过与责任主体数据汇总比对,摸清项目底数。
2.清理相关档案(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清理每个项目的审批档案和分户补偿档案,档案不齐的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能整改完善的限时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作为问题记录在案。
3.审核分户档案(2014年6月20日—;8月10日)。对分户档案逐一审核,重点审核入户调查表、评估报告、拆迁协议、结算资料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明显问题。存在问题的记录在案。
4.开展数据录入(2014年6月20日—;9月10日)。录入项目基本情况、安置房供应、拆迁协议和安置房使用等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屋征收办)负责软件系统开发工作,免费为各责任主体提供淮安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基础管理软件系统,并组织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录入“三统一”,即统一软件系统、统一数据格式、统一工作要求。
5.开展专项清查(2014年9月—;11月)。一是清查房源闲置情况;二是清查重复安置情况;三是清查超期过渡情况等。
6.开展专项审计(2014年12月)。由审计部门对清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并形成审计报告。
7.落实长效管理(2014年9月-2015年6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共享平台,将全市征收拆迁安置信息纳入平台管理;牵头制定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实现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长效管理。
四、责任分工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好全市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了解面上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安置房清理工作相关汇报材料、编印督查专报、开展目标督查、业务指导等。
2.市规划局:提供2008年以来批准的所有拆迁项目和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的汇总表、红线图、安置小区总平面图及总面积等相关数据,填写汇总表。具体项目以市拆迁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查办”)提供为准。
3.市国土资源局:提供2008年以来所有拆迁项目和安置小区的土地供应情况等相关数据,填写汇总表。具体项目以市清查办提供为准。
4.市财政局:根据清查工作需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为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5.市审计局:对清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
6.市监察局:负责安置房专项清理的督查和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
7.各县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各自所承担项目的清理工作,成立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淮安市拆迁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戚寿余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蒋继贵、市纪委常委叶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王亦农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王亦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清查组、审计组、监督组。具体职能如下:
清查组:负责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的方案制定、业务指导、督查考核、信息报送等工作。
审计组:主要负责专项审计工作。
监督组:对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质量、进度、成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清查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各县区政府(责任主体)均要成立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清理工作。如人员不足,可委托中介机构承担部分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时间安排到位。
(二)强化督查力度。市清查办定期开展督查工作,了解各责任主体工作进展情况,编印督查专报。各责任主体也要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清理工作结束后,由各责任主体申报,市清查办对各单位完成情况组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责任单位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少报、瞒报,不得隐瞒问题。对违规违纪现象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淮安市拆迁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戚寿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蒋继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 蓓 市纪委常委
王亦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金兆成 市规划局副局长
高 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狄运中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孝武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严义明 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刘海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房屋征收办主任
郁 涛 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永国 市水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广儒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王建军 清河区副区长
史卫东 清浦区副区长
王立喜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张大伟 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顾登生 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国仁 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健 淮阴区副区长
仇庆国 淮安区副区长
杨亚专 涟水县副县长
王兆龙 洪泽县副县长
徐红兵 金湖县副县长
刘爱国 盱眙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王亦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清查组、审计组、监督组。具体如下:
清查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刘海玲同志任组长;
审计组由市审计局牵头,刘孝武同志任组长;
监督组由市监察局牵头,严义明同志任组长。
淮政办发(2014)6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