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领域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重大项目批准服务 信息公开 | 公开重大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 市安监局 市水利局 市经信委等 | 2018年底前 |
2 | 重大项目批准结果 信息公开 | 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市国土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规划局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等 | 2018年底前 |
3 | 重大项目招标投标 信息公开 | 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 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等 | 2018年底前 |
4 | 重大项目征收土地 信息公开 | 公开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市国土局 | 2018年底前 |
5 | 重大项目重大设计 变更信息公开 | 公开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 市安监局 市水利局 市经信委等 | 2018年底前 |
6 | 重大项目施工有关 信息公开 | 公开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 市住建局 | 2018年底前 |
7 | 重大项目质量安全 监督信息公开 | 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局等 | 2018年底前 |
8 | 重大项目竣工有关 信息公开 | 公开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局 市经信委 市民防局 市审计局等 | 2018年底前 |
9 | 住房保障领域 信息公开 | 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 市住建局 | 2018年底前 |
1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信息公开 | 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 | 市国土局 | 2018年底前 |
11 | 矿业权出让领域 信息公开 | 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 | 市国土局 | 2018年底前 |
12 | 政府采购领域 信息公开 | 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 市行政审批局 市财政局 | 2018年底前 |
13 |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信息公开 | 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 市国资委 市审计局 | 2018年底前 |
14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领域信息公开 | 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 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等 | 2018年底前 |
15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信息公开 | 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 市各相关部门 | 2018年底前 |
16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 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编办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等 | 2018年底前 |
17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开 | 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加大省级下达市级彩票公益金规模、省级下达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安排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 市民政局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等 | 2018年底前 |
18 | 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 | 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 市扶贫办 | 2018年底前 |
19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 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住建局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等 | 2018年底前 |
20 |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 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 市教育局 市物价局 | 2018年底前 |
21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信息公开 | 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 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药监局 | 2018年底前 |
22 | 环境保护领域 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 市环保局 | 2018年底前 |
23 |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信息公开 |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气象局 市地震局 市安监局等 | 2018年底前 |
24 |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信息公开 | 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 市发改委 市文广新局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等 | 2018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