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89810/2023-00068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人民政府 | ||
文 号 | 淮政干〔2023〕14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28 | ||
文 号 | 淮政干〔2023〕14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28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市政府关于孙邦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人事 任免 通知 | ||||
内容概述 | 孙邦宾等同志职务任免。 | ||||
时效说明 |
淮政干〔2023〕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邦宾同志任淮安市园林局局长、淮安市地震局局长,免去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朱国海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贺 杨同志任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李 军同志任淮安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淮安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吕 强同志任淮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韩苏杭同志任淮安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1年;
张 静同志任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陈 清同志任江苏省淮阴中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沈涵哲、邵春祥同志任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淮阴农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董 进同志任淮安市产业投资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秦浩同志淮安市园林局局长、淮安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潘家新同志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新阳同志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金泉同志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永祥同志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守东同志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淮阴农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朱爱民同志淮安市产业投资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