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89810/2021-00048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20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2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淮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本报告由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邮编:223001,电话:0517-83605210,电子邮箱:hazwgkc@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推动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创新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共发布《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积极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44件。打通门户网站、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传播渠道,围绕2020年新出台的市级政策文件进行了多层次、立体式的全面解读。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3场,同步在市政府网站进行文字直播,共37个县区(园区)和部门单位参与发布,发布数量与部门参与度创历史新高;媒体刊发(转发)新闻发布会稿件8700余篇,尤其是创新开展的10个县区(园区)主要领导走进市级新闻发布平台进行专题发布,备受社会关注,充分展现了县区(园区)特色,促进了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全市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协调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办理依申请公开时主动沟通,耐心引导,注重说理与释疑。打通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转换渠道,将依申请较集中的信息主动转为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47件、上年结转15件,其中已办结104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件。全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45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34件。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深化信息发布审核,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审核的责任主体、审核要点和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实行AB岗制度,做到编审分离;加强公开与业务工作嵌套,明确市政府及政府办发文凡未明确公开属性的公文流转时予以退文,凡拟不主动公开的文件须经政务公开处审查,凡应解读未解读的新制定文件不予登记编发文号,力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市数据开放网已归集28个部门,289个数据资源,累计开放近99.03万余条数据,全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使用体验。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491条,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对照国办、省办统一要求进行了全新改版,同步完成了全部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的迁移归类,改版升级后栏目更加集约清晰,信息检索功能及获取方式也更加优化。根据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在线互动啄木鸟行动”,对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截至2020年底,全市正在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共计133个(微信公众号96个、新浪微博19个、移动客户端5个、其他类型13个),其中市直部门65个,县区68个,绝对数减少84个,较上年末精简比例达38.99%,进一步提升了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定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淮政办发〔2020〕24号),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考核指引,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内容,同时作为全市政治生态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指标,年底开展社会评议,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坚持通过每月专题检查、每季度重点提示,每半年对全市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测评评估,通报考核得分,对排名靠后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约谈,形成了有效的工作闭环;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70余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9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27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146 | -2 | 80804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99 | 0 | 6314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794 | 0 | 86411 |
行政强制 | 2015 | 0 | 1481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13 | 35.81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35 | 9 | 0 | 3 | 0 | 0 | 104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53 | 4 | 0 | 2 | 0 | 0 | 45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7 | 0 | 0 | 0 | 0 | 0 | 6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其他法律行政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1 | 0 | 0 | 1 | 0 | 0 | 1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89 | 4 | 0 | 0 | 0 | 0 | 29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110 | 0 | 0 | 0 | 0 | 0 | 11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54 | 0 | 0 | 0 | 0 | 0 | 54 | ||
(七)总计 | 1037 | 8 | 0 | 3 | 0 | 0 | 104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9 | 1 | 0 | 0 | 0 | 0 | 2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6 | 15 | 9 | 5 | 45 | 13 | 3 | 14 | 0 | 30 | 3 | 0 | 1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政策宣传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需提升;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上水平上台阶,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一)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提高标准,持续梳理完善各县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严格按照标准,进一步梳理完善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办事指南等,及时在网站公布。全面延伸,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在紧贴基层实际的前提下,积极解放思想、创先争优,努力打造新的更多的亮点,不断提升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效。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围绕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探索通过政务新媒体开展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建立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对关系企业和市民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通过建立服务对象群组等方式精准推送,提高政策知晓度。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引入第三方辅助监管,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加强政务新媒体常态监管,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政务新媒体高质量运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集中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完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系统,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集中公开,2020年,市政府系统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79件、政协委员提案346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99%以上,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