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89810/2020-00083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人民政府 | ||
文 号 | 淮政发〔2020〕11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22 | ||
文 号 | 淮政发〔2020〕11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22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湿地 工作方案 通知 | ||||
内容概述 | 《淮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 | ||||
时效说明 |
淮政发〔202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八届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体系,高效协调有序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特色和品位,根据国际《湿地公约》、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有关规定和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原则,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全面提升我市湿地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环境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让“绿色淮安”成为常态,生态文旅水城特色更加凸显,百姓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工作目标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到2021年基本建立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规划体系。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率,到2022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20.05万公顷,湿地保护率力争提高至60%,全面达到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各项指标,力争到2024年成功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市湿地资源科学考察评估
根据国家湿地调查规范,在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补充调查,对所有湿地数据进行全面整理,摸清湿地类型、面积、分布和生态状况等,编制《淮安市湿地科学考察评估报告》,准确掌握全市的湿地资源本底。
(二)建立健全湿地保护规划体系
坚持科学规划引领,按照“多规合一”总体要求,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在组织开展全市湿地资源本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市湿地生态空间和湿地保护恢复、合理利用、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编制《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5)》和《涟水县湿地保护专项规划》、《盱眙县湿地保护专项规划》、《金湖县湿地保护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积极引领湿地保护和湿地城市建设。
(三)健全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保护,出台《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把湿地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淮安市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的管理,针对洪泽湖、古淮河、白马湖等重要湿地,编制重要湿地管理计划,完成《淮安洪泽湖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淮安古淮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计划》和《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计划》,并编制重要湿地预警应急预案,推进重要湿地智慧监测管理系统建设。积极完善中水回用等各类湿地保护制度及水资源保护制度。
(四)加大湿地管控力度
严格实行湿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破坏湿地生态行为。明确湿地面积总量目标,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湿地生态和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和湖泊“三线一路”等管理规定。
(五)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加强国家重要湿地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洪泽湖国家重要湿地建设,进一步丰富内涵、促进提档升级。对洪泽湖、白马湖、高邮湖、古淮河及新建国家湿地公园等全市重要湿地开展湿地恢复工程,保护动植物栖息地,全面提升全市湿地环境质量。对洪泽湖、白马湖、高邮湖、古淮河等重要依托湿地,全面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方面的优化提升工作。在全市湿地资源本底调查的基础上,在金湖县、盱眙县选择合适区域分别补充规划建设2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同时选择适合区域申报创建一批湿地保护小区(各县创建3个湿地保护小区、各区创建2个湿地保护小区),建立包含多种保护形式的湿地生态保护体系。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与修复。
(六)加强水环境治理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保护,积极摸清全市湿地水质情况,结合黑臭河道等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推进相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
(七)加强湿地生态产品的利用与推广
结合湿地生态、资源、文化特色,在做好湿地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湿地,发挥不同类型湿地的生产、生态、旅游等多种功能。根据全市现有的湿地资源和特色湿地产品,推广湿地特色产品,凸显湿地合理利用的有效成果,彰显湿地重要功能,全面贴合国际湿地城市RAMSAR评定指标湿地城市相关功能的展现。
(八)组织湿地科普宣传活动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建设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场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及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活动(包括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科普活动和湿地进学校、进社区等专项科普活动),营造良好的湿地保护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落实责任。加强对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的组织领导,成立淮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各自职能,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务必落实任务要求,同时要明确分管负责人,指定专门联络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推进和联络。
(二)明确目标,协调推动。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时间紧、任务重,为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县区主抓、部门协同、制度保障”的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宣传、自然资源(林业)、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市场监管、统计、市志办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合力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以及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大湿地保护与修复的投入,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统筹整合财力,加强经费保障,全力支持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支持;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资金投入联动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切实做好创建宣传工作,加大对我市争创国际湿地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我市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附件:1.全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淮安市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职责
3.全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任务分解表
4.全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2020年重点任务
附件1
全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之常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顾 坤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肖进方 副市长
赵 权 副市长
成 员:王苏君 市政府秘书长
黄克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恒忠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韩文军 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长
蒋继贵 市发改委主任
张元贵 市教育局局长
胡长青 市科技局局长
杨维东 市工信局局长
蒋东明 市司法局局长
吕春雷 市财政局局长
杨 凯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亦农 市住建局局长
袁开锋 市城管局局长
徐效文 市交通局局长
施恩佩 市水利局局长
倪建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长坡 市文广旅游局局长
吴 苏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徐亚平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姜耀武 市统计局局长
张 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 平 市市志办主任
朱永兴 市白马湖办党组书记
赵洪涛 清江浦区代区长
颜 复 淮安区区长
陈 张 淮阴区区长
邓 勇 洪泽区区长
洪 然 涟水县代县长
孙志标 盱眙县代县长
万旭东 金湖县县长
沈晓红 淮安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方庆华 淮安生态文旅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办主任
张 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具体负责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由韩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广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淮安市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我市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淮安市湿地保护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相关分管副市长和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长任副主任,成员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游局等9家单位分管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具体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确定全市湿地保护边界范围、划定湿地名录、确立阶段性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等;
(二)研究提出湿地生态补偿、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功能提升、湿地合理利用等重大政策措施;
(三)在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等建设中,研究建立湿地保护修复等相关考核指标;
(四)分析全市湿地保护现状,强化部门配合,加强相关规划与湿地保护规划的衔接,研究部署近期、中期、远期湿地保护工作,解决全市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五)做好国际湿地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修复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建立并实施全市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将湿地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严格湿地用途管控,具体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政府投资重大湿地保护项目的审批;配合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市财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根据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研究制定湿地保护投入政策,加快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市生态环境局: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污水治理、排污口设置、督促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中,与湿地保护工作相衔接,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湿地生态质量。
市住建局:按照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建设城市小湿地,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等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注重人工净化型湿地在城乡污水处理中的应用。
市交通局:在道路交通、航道、码头规划建设中,做好湿地保护修复。
市水利局: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保护,及时开展湿地生态补水、生态清淤,保障湿地生态功能。
市农业农村局:在渔业资源保护发展、农田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建设中,做好涉及的湿地保护修复,注重农村小微湿地的建设、保护和修复。
市文广旅游局:指导全市湿地文化宣传和湿地生态旅游,提高公众湿地生态保护意识。
四、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1. 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2. 具体单项工作可召开相关专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3. 在会议召开之前,由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与相关成员单位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
4. 委员会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执行。
5.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需委员会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湿地保护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6. 各成员单位应该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好委员会的作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保障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和工作衔接。
附件3
全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展内容及其成果 | 时间节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资源调查 | 1 | 全市湿地科学考察评估 | 在现有资料梳理整理基础上,开展淮安市全域湿地科学考察,进行湿地水质、动植物等调查,编制《淮安市湿地科学考察评估报告》。 | 2020年7月-2021年6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
二、规划与建设 | 2 | 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 | 在对全市湿地资源详细调研基础上,开展全市湿地生态空间和湿地保护恢复、合理利用、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规划,提出全市长期的湿地保护目标和布局行动。完成《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5)》。 | 2020年7月-2021年9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各相关单位 |
3 | 县级湿地保护专项规划 | 分别完成涟水、盱眙、金湖三个下辖县的湿地保护专项规划。 | 2020年8月-2021年12月 | 涟水、盱眙、金湖县政府 | ||
4 | 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规划建设 | 在金湖县、盱眙县选择合适区域各补充建设2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 | 2020年7月-2022年12月 | 金湖、盱眙县政府 | 市自然资源局 | |
5 | 重要湿地管理计划编制 | 针对洪泽湖、古淮河、白马湖等重要湿地,编制重要湿地管理计划,完成《淮安洪泽湖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淮安古淮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计划》和《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计划》。 | 2020年10月-2021年6月 | 各湿地管理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
6 | 重要湿地预警应急预案编制 | 针对洪泽湖、古淮河、白马湖等重要湿地,编制重要湿地预警应急预案,完成《淮安洪泽湖自然保护区预警应急预案》、《淮安古淮河国家湿地公园预警应急预案》、《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预警应急预案》。 |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 各湿地管理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
二、规划与建设 | 7 | 重要湿地智慧监测管理系统建设 | 针对洪泽湖、古淮河、白马湖等重要湿地,开展湿地智慧监测管理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建设。 | 2020年7月-2022年6月 | 市自然资源局、清江浦区政府、白马湖办 | 市各相关单位 |
8 | 湿地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 建设科普宣教基地,并在所依托湿地开展相关科普宣教馆建设提升工作、室外宣教展牌更新提升及系统性设计;依托现有中小学,联合设立湿地学校并开展相关课程,科普宣教活动与多方宣传;加强新建湿地公园的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 2020年10月-2022年9月 | 市科技局 | 市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文广旅游局 | |
9 | 湿地恢复工程 | 对洪泽湖、白马湖、高邮湖、古淮河及新建国家湿地公园等全市重要湿地开展湿地恢复工程,全面提升全市湿地环境质量,保护动植物栖息地。 | 2020年7月-2022年6月 | 辖区县区政府 | ||
10 | 水环境治理 | 摸清全市现状湿地水质情况,结合现有黑臭河道等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推进相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 | 2020年7月-2022年9月 | 市水利局、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
11 | 所依托重要湿地优化提升 | 对洪泽湖、白马湖、古淮河等重要依托湿地,全面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方面的优化提升工作。 | 2021年4月-2022年6月 | 辖区县区政府 | ||
三、宣教培训 | 12 | 湿地管理培训 | 聘请国内外专家开展湿地理论基础、保护修复技术、监测管理、湿地城市申报等方面培训;围绕世界湿地日,在2021年湿地日期间举办湿地论坛;根据湿地城市创建进展,在2021年上半年适时召开湿地城市发展研讨会。 | 2020年7月-2022年9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
四、申报材料 | 13 | 市湿地城市总体规划 | 在对全市湿地资源、湿地政策、湿地行动、科研宣教等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标准,开展淮安市湿地城市的长期建设规划,完成《淮安市国际湿地城市总体规划》。 | 2021年4月-2022年3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各相关单位 |
14 | 申报相关材料 | 1、针对国内认证标准,完成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申报视频、科研监测资料、湿地保护资料、科普宣教资料、合理利用资料等汇编。 2、针对国际认证标准,完成认证提名表及佐证材料、申报视频、各类汇编材料英文版等。 | 2021年10月-2023年3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各相关单位 | |
五、亮点打造 | 15 | 湿地监测与智慧管理系统建设 | 建立全市的湿地监测与智慧管理系统,包括特色系统设计和系统建设。 | 2021年7月-2022年6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各湿地管理单位 |
16 | 湿地生态农业打造 | 讲好湿地产品故事,打造湿地地标性产品;完善湿地农业生态认证体系;提升产品基地生态环境。 | 2020年7月-2022年6月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自然资源局 | |
17 | 小微湿地及湿地乡村建设 | 每个县区建设2-3个游园小湿地或者田园小湿地,市域范围共计24个小微湿地。2020年6月底完成小微湿地选址和设计工作,8月份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启动基于小微湿地的湿地乡村与社区,2022年6月完成。 | 2020年4月-2022年6月 | 相关县区政府 | 市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 | |
六、查漏补缺与优化提升 | 18 | 颁布市湿地保护条例 | 完善立法程序,颁布湿地保护条例。 | 2020年7月-2021年9月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各相关单位 |
19 | 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绩效考核 | 将湿地保护相关内容纳入《淮安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2020年7月-2022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各相关单位 | |
20 | 生态补偿(湿地) | 在补偿机制中添加湿地内容,并开展湿地相关村落、社区等的补偿。 | 2020年7月-2022年9月 |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 市各相关单位 | |
21 | 小微湿地建设标准 |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印发的江苏省小微湿地恢复技术方案,结合淮安市湿地小微湿地现状及保护建设要求,建立淮安市小微湿地建设标准。 | 2020年7月-2021年12月 | 技术支撑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
22 | 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建设 | 结合湿地保护率现状和满分需求,申报创建洪泽湖国家(国际)重要湿地。 | 2020年7月-2022年6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盱眙县、洪泽区、淮阴区政府 | |
23 | 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 | 2021年颁布《淮安市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2020-2022年组织开展相关志愿者湿地保护活动。 | 2021年1月-2021年9月 | 市文明办 | 市自然资源局 | |
24 | 湿地保护协会 | 梳理现有民间湿地保护组织,成立相关协会;筛选淮安市某种旗舰种的保护重要性,建立某旗舰种保护协会。 | 2021年1月-2023年3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各相关单位 | |
25 | 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 结合湿地保护率现状和满分需求,选择合适区域创建一批湿地保护小区。 | 2020年10月-2021年12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 |
六、查漏补缺与优化提升 | 26 | 湿地科普宣教活动 | 开展科普宣教活动(爱鸟周、湿地日、世界水日、生物多样性日等),形式包括展板、单页、横幅、媒体、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 2021年1月-2023年3月 | 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科技局、教育局等 | 市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
27 | 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 | 成立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需要涉及不同利益主体、湿地专家、不同性别比例等多方位参与者。 |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相关单位 | |
28 | 湿地水资源管理 | 节水和灌溉、中水回用等资料整理。 | 2021年4月-2021年9月 | 市水利局 | ||
29 | 湿地城市技术服务平台 | 由市政府及南京大学根据前期的合作协议,在2021年建立市校合作的南京大学自然资源研究院,对淮安市湿地生态恢复进程提供技术支持。 | 2020年7月-2021年6月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各相关单位 |
附件4
全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2020年重点任务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动员部署
1.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淮安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2020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2.成立淮安市湿地保护委员会,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我市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20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3.市政府组织召开各县区、园区和市各相关单位、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参加的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对照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各县区、园区和市各相关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完成期限等。每半年召开一次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协调会,组织各部门参加,回顾总结项目工作、查漏补缺,通过凝聚全市各部门上下之力,努力推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与申报,促进湿地城市各项目合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二、落实技术支撑单位
根据首批“国际湿地城市”成功认定的经验,技术支撑单位应在湿地领域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拥有湿地公园详细规划、旅游规划、宣教规划建设与验收;河湖治理、湿地恢复、水生态修复设计与施工;人工湿地、水生态净化、水污染控制设计与施工;湿地小镇、湿地乡村、小微湿地等项目经验,以满足湿地城市各子项目打造要求。由于湿地城市在国内申报评审后,后期也将在国际上进行评选,因此与国外著名湿地领域单位有合作关系的技术支撑单位更具有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局)
三、全市湿地资源科学考察评估
对全市主要湖泊、河流、库塘等湿地资源进行摸底调研,开展水环境、植物、鸟类、鱼类、两栖、爬行、兽类等各类湿地资源的全面调查,结合现有资料文献,完成《淮安市湿地科学考察评估报告》,以期掌握全市湿地本底资源。2020年8月份启动实施,2020年12月底前形成初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技术支撑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四、申报“洪泽湖国家重要湿地”
拥有一处国家重要湿地是国际湿地城市的关键指标,向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争取,申报洪泽湖国家重要湿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洪泽湖国家重要湿地的申报创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技术支撑单位 配合单位:盱眙县、洪泽区、淮阴区政府)
五、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及下辖县的湿地保护专项规划
在湿地资源摸底调研和现有资料文献基础上,完成《淮安市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5)》。2020年8月开始编制规划文本,2020年底形成初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技术支撑单位 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涟水、盱眙、金湖三县启动湿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8月启动实施,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涟水、盱眙、金湖县政府)
六、制定《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淮政办发﹝2020﹞5号)和国际湿地城市创建需要,加快《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于2020年12月形成《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并完成一审报送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技术支撑单位)
七、推进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和创建工作
1.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国家验收。对照《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加快建设进度,上半年通过省林业局验收,下半年通过国家林草局组织的专家评估。(责任单位:市白马湖办,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在盱眙县、金湖县选择合适区域分别补充创建2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责任单位:盱眙县、金湖县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八、加强小微湿地建设
每个县区建设2-3个游园小湿地或者田园小湿地,市域范围共计24个小微湿地。2020年6月底完成小微湿地选址和设计工作,8月份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九、水环境治理
摸清全市现状湿地水质情况,结合现有黑臭河道等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推进相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成果
在全市范围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形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成果。2020年12月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十一、建设洪泽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
通过项目实施,力争将研究站建成为国内仪器设备较为先进、研究和管理水平高的一流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北亚热带与南暖温带生态交错带湖泊湿地恢复和保护及合理利用的科教示范基地、研究与监测的重要平台,助力国际湿地城市建设。10月份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洪泽区政府、市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