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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通知
索 引 号 014289810/2020-00003 发布机构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淮政办发〔2020〕4号 公开日期 2020-01-15
文  号 淮政办发〔2020〕4号 公开日期 2020-01-15 失效日期
名  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
关 键 词 5G 移动通讯 发展 通知
内容概述 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
时效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20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网络强国,抢抓第五代移动通信(5G)发展机遇,加快推进5G商用和数字城市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1.修编淮安市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根据5G技术标准发展需求,修编《淮安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站空间布局规划》(2018-2020),明确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设施的规模、布局及相关控制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各县区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33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在相关城市建设工程中严格遵照规划实施,尤其在规划高铁、机场及其他大型场馆时,要同步规划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淮安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安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安市分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分公司等)

2.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和统筹利用。推动所有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开放,协调相关单位免费开放办公场所、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等所属构筑物和机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水上服务区、市政绿化区、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以及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电力塔等杆塔资源向5G网络设施开放。各单位免除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减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各级政府、各单位要严禁社会公共资源被无序占用,造成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根据国家及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淮安铁塔公司要统筹5G基站铁塔、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社会化共享和集约化利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淮安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安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安市分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分公司等)

3.优化工程项目网络建设审批流程。加快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基于5G网络建设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将建设工程项目的移动通信配套审批纳入行政审批中心审批事项,由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授权铁塔公司统一受理,推动移动信息基础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

4.强化电力保障。对5G基站及配套设施用电报装提供“一证办电”、“网上办电”等便捷服务,建立5G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率,保障5G基站正常用电需求。要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通信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用电成本。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要严格落实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96号)文件要求,在转供电环节中发生的乱加价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坚决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淮安供电公司)

二、支持5G融合应用

5.推动“5G+能源梯次利用”。研究制定支持政策,落实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作为5G基站削峰填谷的储能电池,推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在通信基础设施领域的循环利用。组织电信运营企业与新能源汽车制造、电池生产及再利用等企业加强合作,拓展蓄电池回收网络,有效推动我市新“5G+能源梯次利用”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等,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铁塔淮安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安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安市分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分公司)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6.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5G发展协调机制作用,统筹解决5G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政策落地实施。建立5G网络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5G建设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淮安供电公司、中国铁塔淮安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安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安市分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分公司等)

7.优化外部环境。加大对通信基站(含5G)电磁辐射科学认知的宣传,对5G新技术、新业态等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淮安供电公司、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淮安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安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安市分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分公司等)

8.强化安全保障。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要协同相关部门建立我市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协作机制,制订应对自然灾害、重大活动的通信网络安全应急保障、通报、处置机制。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阻扰5G通信基站建设,盗窃和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若因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确需拆迁通信设施的,应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按照政策标准给予补偿,要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实施迁移,并为基站选址复建提供资源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