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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市政府规章库 体裁分类 决定
索 引 号 014289810/2023-00050 发布机构 淮安市人民政府
文  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公开日期 2023-07-31
文  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公开日期 2023-07-31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关 键 词 废止 餐厨 废弃物 决定
内容概述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时效说明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淮安市人民政府令

13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3年6月30日经市政府九届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顾坤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鉴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号)相关内容,已被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全部涵盖,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市政府决定废止《淮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