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索 引 号 | 014289810/2021-14532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人民政府 | ||
文 号 | 淮政发〔2021〕21号 | 公开日期 | 2021-11-22 | ||
文 号 | 淮政发〔2021〕21号 | 公开日期 | 2021-11-22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市政府关于启用淮安2000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通告 | ||||
关 键 词 | 平面坐标 系统 通告 | ||||
内容概述 | 启用淮安2000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 | ||||
时效说明 |
淮政发〔2021〕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自然资源部批准,我市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启用“淮安2000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以下简称“淮安2000坐标系”),现通告如下:
一、淮安2000坐标系是经自然资源部批准,我市唯一合法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该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18°30′00″和东经119°10′00″,坐标系统原点为(33°24′30″,119°10′00″),投影面高程为0米。系统使用覆盖范围为东经118°12′00″~119°36′30″,北纬32°43′00″~34°06′00″,覆盖面积为10030平方千米。
二、2021年12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使用淮安2000坐标系。国家对使用坐标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用淮安2000坐标系的具体实施,为各部门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转换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完成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向淮安2000坐标系的转换,并依法向社会提供使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启用淮安2000坐标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本部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转换。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