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89810/2021-00089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淮政办发〔2021〕14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23 | ||
文 号 | 淮政办发〔2021〕14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23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淮安市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工业厂房 不动产权证 土地资源 盘活 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解决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淮安市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 | ||||
时效说明 | 失效。 |
淮政办发〔202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解决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淮安市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21年第7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