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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节选)

时间:2019-01-16

  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治理和服务状况是检验城市工作的重要标准。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紧紧围绕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实施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加快转变粗放型城市治理方式,全面提供精细化城市公共服务,集中力量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努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到2020年,城市治理与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破解,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十项行动"主要任务
  (一)交通畅行工程
  结合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提高道路承载能力,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组织和依法治理水平,使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到2020年,全省各城市交通畅通主要指标在全国同类城市处于领先水平。(省公安厅牵头,省文明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参与,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1. 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专项规划。落实"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空间布局要求,形成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配置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加强街巷微循环系统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强化城市道路网与公路网有效衔接,实现城乡道路指路信息一体化。到2020年,城市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提高到15%。
  2.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大力推进城市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设置,建设完善公交枢纽场站体系和停车换乘体系,实施换乘优惠政策。改善城市货运通行管理,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政策,统筹优化交通安全和通行管控措施。到2020年,全省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800公里,新增常州、徐州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95%;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平均达到26%,苏南地区平均达到30%;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3. 整治城市交通堵点。开展城市交通堵点乱点挂牌治理和示范路口路段创建活动,优化区域、路段、路口交通组织,滚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应用问题。整治城市交通标志,推行"互联网+便捷交通",加快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强化交通出行引导服务,应用交通运行大数据分析提高治堵治乱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到2020年,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达到90%以上,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5%以上。
  4. 整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清理整顿"马路市场"、生产销售违规超标电动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非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到2020年,城市道路交叉口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98%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90%以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率达95%以上。
  (二)停车便利化工程
  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推动机动车增长与停车设施协调发展。到2020年,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至15∶1,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体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民防局等参与)
  1. 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停车设施发展目标,适时调整建筑配建停车标准,明确预留停车用地,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2017年底前,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完成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编制;2018年底前,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完成编制;2019年底前,其他城市根据情况完成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2. 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结合城市"双修"和老旧小区整治,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因地制宜增加停车泊位数量。到2020年,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达到1万个以上;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年均增加停车泊位达到5000个以上,全省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达到10万个以上。
  3. 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方便车辆、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要求,建设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公共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城市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人防指挥系统等有机衔接,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充分挖掘全社会停车资源,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并与公共停车经营单位签订协议,纳入智慧停车信息系统。
  4. 强化城市道路停车管理。从严控制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条件允许可适度发展路内限时收费停车场,科学划定停车泊位,落实具体管理措施,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不得在设有井盖和消防设施的路面上划定。在部分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可开辟临时、夜间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
  5. 规范停车经营服务。建立健全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确保停车设施正常运行。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须按要求配备有关设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科学制定停车收费政策,促进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计时为主、计次为辅的收费办法,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的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