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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时间:2019-01-11

  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开展停车设施数据普查。组织或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城市所有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地点、泊位数量等信息数据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采集,对相关停车设施分布进行专业分析,形成报告建议成果。2018年底前,市、县完成停车设施调查摸底工作。
  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选聘专业规划编制机构,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城市建设需要,系统调研分析公共停车设施需求,编制完成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已经完成,各县在2019年底前完成编制或修编任务。
  强化政策调控措施
  制定停车管理地方法规。在已经出台市区停车场管理政府规章基础上,启动公共停车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提升我市公共停车管理工作法制化水平。各县在2019年底前出台县城区停车管理规范性文件。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大力实施公交投资、路权、用地等建设发展优先政策措施,不断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和发车间隔,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覆盖范围,出台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缩短公众出行时间成本,切实增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实施停车供给差别化政策。市区通过合理划分停车分区,科学制定差别化的停车政策、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合理分配交通资源,公平分担停车社会成本,促进停车资源合理共享与高效利用,实现区域停车供需动态平衡,促进交通战略目标实现,保障城市机能正常高效运转。
  保障公共停车建设用地。制定出台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政策措施,城市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深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利用道路广场、学校操场、新建公园、老旧公园改造增建地下停车设施,鼓励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在不影响正常土地供应前提下,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
  落实建筑物停车配建规定。严格落实《淮安市区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准则(试行)》,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查建筑配建停车设施方案,确保各类建筑按规定要求配建足够停车位。开展挪用配建停车设施专项整治,确保停车设施优先落实。各县要在2019年底前制定出台并实施县城区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优化停车设施建设激励机制。市区和各县城区要因地制宜开放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市场,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从审批、用地、融资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公共停车社会化建设运营机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设施。
  补齐停车设施短板
  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题。住建等部门要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整治,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扶持,鼓励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因地制宜扩容停车泊位数量,有效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
  增加重点区域停车供给。市城管等部门要依据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立市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库。各县(区)应制定辖区重点区域年度新建、改建停车设施计划,增加商业中心、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停车需求集中区域公共停车泊位;加强机场、车站、码头等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停车设施配套,规划建设驻车换乘(P+R)停车设施,满足停车需求。
  加强人防设施综合利用。鼓励新建人防工程实行"平战结合",在确保应急状态功能完整前提下,支持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对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支持尽快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加强人防设施与停车设施的资源衔接。
  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按照从严控制原则,在已经编制完成市区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划基础上,针对有需要、有条件的地区,可科学、合理、适度的发展路内限时停车泊位,并配套建立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在部分次干道、支路等不影响交通的区域,或停车难的居住区,可开辟临时、夜间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停车矛盾。
  鼓励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准确统计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数量、使用情况,结合周边停车需求及单位实际,以县(区)为主体出台鼓励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制度,盘活单位内部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有效增加停车供给,提高社会对改善停车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条件成熟的单位可先行开展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试点。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健全停车管理组织机构。在建立覆盖市、县(区)的"停车便利化工程"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停车设施管理服务机构,统筹停车设施管理,规范停车经营服务管理,推动停车设施向产业化发展。市级成立"停车便利化工程"指导专家组。各县(区)要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停车管理服务。
  完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停车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停车场所按要求配备有关设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积极引导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并运行覆盖市区建成区范围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通过采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内的车辆停放信息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向市民及时发布停车泊位位置、可停泊位数量、收费标准等实时信息,实现与公交、人防等信息平台的有机衔接,完成对车主及市民的交通指引。市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在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
  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制定年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对停车乱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合理划定执法管理区域范围,协调组织城管执法力量参与城市支小道路、背街小巷机动车乱停放行为执法管理,形成"公安+城管"的机动车违停执法模式。
  营造公共停车管理氛围。要制定宣传计划,丰富宣传形式,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强化"停车便利化工程"专题宣传。要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停车便利化工程"公众满意度调查,充分了解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力争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每年12月底前完成测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