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斩获多项“全国先进”

时间:2019-02-03

  日前,司法部作出表彰决定,对2018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市清江浦区司法局城南司法所和洪泽区司法局黄集司法所所长李德才、金湖县司法局金北司法所所长韩杰宏榜上有名,分别被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据悉,此次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共有80个集体被授予“全国监狱工作先进集体”、1095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监狱工作先进个人”;40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戒毒工作先进集体”、230名同志获评“全国戒毒工作先进个人”;230个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430个司法所晋升“全国先进司法所”、659名同志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在此之前,司法部还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200个“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400名“表现突出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我市淮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三老普法调解工作室、淮阴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涟水县司法局陈师司法所所长郑明年、清江浦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魏东、洪泽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成军、盱眙县黄花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发利、金湖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国旗分获上述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