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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我局于4月10日至5月10日在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淮安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感谢广大公众对我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工作的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淮安市司法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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