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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份各部门办件统计
发布日期:2023-12-13 15:10  来源:  字号:[ ]

单位

市政府部门

信箱名称

部门信箱

11月份来信总数

238

办结总数

238

办结率

100%

具体情况

咨询类

150

150

100%


投诉类

49

49

100%


建议类

14

14

100%


举报类

25

25

100%


其他

0

0

100%

典型案例介绍


反映内容:

你好,请问现在还有政策可以申请公职律师吗?如果有,可以提供下申请材料清单及填报规范吗?谢谢


处理、答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应当建立本单位公职律师工作制度,明确公职律师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 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具体可向我局律师工作管理处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517-83680226。 感谢您对淮安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