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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份各部门办件统计
发布日期:2023-07-12 15:13  来源:  字号:[ ]

单位

市政府部门

信箱名称

部门信箱

6月份来信总数

342

办结总数

342

办结率

100%

具体情况

咨询类

233

233

100%


投诉类

68

68

100%


建议类

9

9

100%


举报类

30

30

100%


其他

2

2

100%

典型案例介绍


反映内容:

剖宫产产假是否在158天基础上延长15天?


处理、答复结果:

你好! 你咨询的产假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