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和经费使用办法(试行)》已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同意,现予印发,希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和经费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