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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11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字号:[ ]  

  日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努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淮政办发〔2019〕25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6大部分、23个方面具体内容。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将统一五类审批流程,全面梳理、制定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整合建设覆盖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整合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相关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出件、咨询。

  我市本次改革有“三大”创新点,一是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1+N”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模式,“1”是指建立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数据综合管理信息平台,“N”是指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多个功能性业务系统;通过整合建设覆盖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县(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国家和省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实现审批数据上传下达、实时共享。二是建立“五个一”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即:“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三是统一监管方式。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修订完善《淮安市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机构选取管理暂行办法》《淮安市中介超市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我市将通过“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阶段分类审批等措施,大幅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审批,通过落实“减、放、并、转、调”等措施,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少企业办理的手续。同时,降低企业成本,让企业少报、少填、少跑、快办。全面实施咨询辅导服务,扩展帮办代办服务方式,提升政府服务,变企业被动申请为政府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