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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出台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政
发布日期:2019-06-19    来源:淮安日报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调动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从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四个方面,着力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7万人,全市和各县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600人;新建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10个,入选市级以上企业首席技师不少于20人。到2023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2万人,全市和各县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750人。

在完善工作措施上,《意见》从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功能作用、调动各类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社会各类精英人才投身高技能人才培养事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继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等9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明确,其中包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

此次出台的《意见》,相比以往呈现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提高补贴标准,彰显培养诚意。此前,我市高技能人才补贴标准全省最低,培养一名高级工补贴仅为500元,远低于培养成本,致使培养单位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普遍较低。此次政策调整,大幅提高了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标准。高级工补贴标准由5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技师补贴标准由1000元/人提高至3000元/人,高级技师补贴标准由1500元/人提高至4000元/人。调整后的补贴标准已达全省领先水平。

二是举办技能大赛,淬炼“工匠精神”。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是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创造活力、成才热情、技能本领、“工匠精神”的重要途径。《意见》明确,今后我市将每两年举办一届淮安技能状元大赛,每年开展“淮安市十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各部门、各行业举办技能大赛,鼓励重点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同时提高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的奖励力度,参加技能竞赛的选手最高可以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三是创建培养载体,挖掘领军人才。创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可以有效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艺传承和研发交流等方面的标杆和引领作用。《意见》明确,从2019年开始,我市将建设“淮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淮安市企业首席技师”“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淮安工匠”等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增加载体数量,每年创建高技能人才载体不少于20个。

四是提升人才待遇,引领社会风尚。为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意见》明确指出,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和高层次人才一样享受入住人才公寓、人才购房补贴、“淮上英才卡”服务等经济、社会、政治待遇。从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参加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活动。

《意见》不仅有利于我市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存在的瓶颈问题,提升高技能人才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让技能人才拥有更好的待遇和职业发展机遇,而且将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注入新的活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