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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06-01

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淮安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严格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方案所有附件请各相关单位到市局交巡警支队/《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及路口路段责任承包分工》文件夹下载。
  特此通知。
  

  淮安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6日

 淮安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部署要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着力提升文明交通指数,市局决定,在市区组织千名公安民警上路上线,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按照"什么缺改什么、什么弱补什么、什么差治什么"的原则,通过千警出击、百日攻坚,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强制规范、强行入轨,集中治理交通路口不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城区交通堵点、秩序乱点,努力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出行满意率明显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确保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考核中得高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必权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张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等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1、行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
  2、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超越停车线占用斑马线;
  3、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停放、乱停乱放;
  4、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破损、遮挡、设置不规范;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施遮挡、损坏、运转不正常;交通隔离护栏缺失、破损;
  5、城区学校、医院、市场周边,以及交通流量较大路段交通拥堵、秩序混乱情况。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前)。召开动员会议,细化行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做好工作衔接,组织警力上路,短期内形成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集中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重点围绕路口秩序、停车秩序、交通安全设施隐患、道路堵点乱点等突出问题,在全市同步联动,全力发起整治攻坚行动。
  (三)规范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开展整治"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并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工作措施,全力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
  五、主要措施
  (一)组织开展路口秩序大整治。组织市局机关千名警力,深入一线,走向路面,会同交警部门,采取挂钩承包、定人定岗等方式,对城区主要交叉路口施行承包管理(路口责任承包分解表见附件一),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以早晚高峰(早8:00-9:30,晚16:30-18:30)为突破口,严查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逆向行驶、超越停车线占用斑马线、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坚决做到严管、严罚、严打"三个从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严管措施,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一律严管重罚;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律通报所在单位;对科级以上干部,一律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对阻碍执法、抗拒执法、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曝光。通过严查严管、重拳整治、强制规范,全力改善城区路口交通秩序。
  (二)组织开展停车秩序大整治。交警部门重点强化城区主次干道、中心商圈等大流量路段停车管理。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按照属地管辖、分段承包的原则,对城区背街小巷、支小道路停车秩序实行承包管理(路段责任承包分解表见附件二),组织精干警力,组建整治小组,加大巡查贴单,严查机动车占用人行道板、机非车道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对乱停乱放的,一律顶格处罚;符合记分条件的,一律予以严格记分;堵塞通道、妨碍出行和长期占位停放的,一律报请强制拖移。同时按照"疏堵结合、长短结合"原则要求,由交警部门牵头对支小道路进行梳理排查,对停车泊位严重缺乏、符合划线停车的,及时汇总报请施划增设;对不具备停车条件、乱停乱放突出的,及时申请安装车阻石或柱形、U型隔离桩(申请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三),最大程度地引导市民文明驾驶、规范停放。
  (三)组织开展交通设施大整治。强化交通秩序整治的同时,按照"建管结合、综合施治"的原则要求,由交警部门牵头,逐区逐片、逐条逐线,对城区主次干道、老旧道路和新、改、扩建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方向指示、路径指引、路况警告等交通标志和车道分界、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等交通标线缺失、破损、遮挡、指示不清、不连续、设置不规范等情况,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施缺少、遮挡、运转不正常等情况,隔离护栏缺失、损坏情况。对排查发现隐患,逐一登记造册,统一编号建档,按照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集中汇总报送市创建办,提请督促所在地政府或市住建部门,落实限期整改措施,并严格施行整改销号,整改不落实的,报请市创建办挂牌督办。
  (四)组织开展堵点乱点大整治。由交警部门牵头,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排查、深入梳理城区学校、医院、各类市场周边以及人、车大流量路段交通拥堵、秩序混乱情况(排查梳理统计表见附件四),分析研判、科学诊断致堵、致乱原因,按照"一点一策、一路一策"原则要求,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全力推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联动执法,重拳整治交通堵点和秩序乱点车辆乱停乱放、店面外溢、占道经营,全力改善交通环境"脏、乱、差"。对难以治理、确需改造的,形成交通工程改善意见,提请市创建办,报请规划、住建等部门或属地政府,纳入城建重点项目改造计划,全力推动整改。通过综合治理,促进核心片区交通循环畅通。
  (五)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大宣传和交通违法大曝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移动通讯、户外广告等各类媒体,重点依托交广频道、电视专栏、报纸专刊、网络直播、户外视频以及公安微博、微信等热点渠道,覆盖全市,面向大众,组织开展"零距离"、"互动式"、"滚动式"文明交通宣传,实况直播公安机关百日整治动态,现场剖析各类交通违法危害,实地现身开展执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共同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乱穿马路、翻越护栏、逆向行驶、机动车违法停车、乱停乱放等各类突出不文明交通违法严管重罚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公开曝光,在全市营造强大的集中整治攻势,努力形成浓厚的文明出行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今年是2015-2017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后一年,也是决战决胜的关键一年。从近期暗访检查情况来看,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薄弱环节,容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虚假。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讲困难、不讲客观,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奋力夺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后胜利。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紧扣任务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将工作责任、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基层所队和民警个人头上,切实做到全警动员、广泛参与,确保先行先动、快速见效。要严格落实守土有责、失职追责,确保整治活动有部署、有落实、有声势、有效果。
  (三)强化协同分工。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协作、上下联动,努力营造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局政治部要组织警力,做好任务分工;宣传处要抓好活动宣传,营造整治声势;交警支队要提供交通执法装备,做好执勤执法培训,并主动做好衔接管理;法制支队要加强执法保障,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个案实行跟踪指导、加大督导帮办;警务保障处要做好高温、雨天执勤执法保障,确保执勤工作有序进行。
  (四)强化督导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执勤计划,量化实绩目标,开展自查自纠。市局创建办、督察支队将抽调专人,组成督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编发督察通报。对承包路口、责任路段管理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或被市创建办督察通报的,将严格倒查问责,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