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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8-06-01

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市局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6.9"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事故,全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大环境,为"十九大"的顺利召开保驾护航,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局研究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淮安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4日
 

全市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局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淮安交通管理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常态化"的原则,大力开展全市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源头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违法查处,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道路交通风险大幅下降、事故四项指数明显下降、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道路安全形势更加稳定的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具体目标如下:
  (一)源头监管更加严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及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运输企业检查覆盖率、建档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率达到100%;"两客一危"动态监控正常使用率、营运车辆违法事故抄告率达到100%;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起违法未处理车辆以及各类未审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降级的驾驶人信息定期梳理,及时落实整改。
  (二)隐患排查更加深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破损、遮挡、设置不规范,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施遮挡、损坏、运转不正常,交通隔离护栏缺失、破损等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各类道路突出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隐患路段整改率分别达到100%、90%、80%以上;城市重要交通节点拥堵明显缓解,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三)违法整治更加有力。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闯禁区、涉牌涉证、"三超一疲"等严重交通违法明显下降,尤其是"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工程渣土车、水泥搅拌车、农用运输车抛洒滴漏、超高超限、污损遮挡号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机动车违法停车、电动三轮车占道带客、违法上路等易发多发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巡防管控更加高效。出城口、高速入口、过境口严查"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六必查、两比对"制度得到落实;公安检查站24小时勤务落实率达到100%;缉查布控系统全面推广、应用高效,交警执法站、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警务查报站入网率达到100%,报警拦截率超过15%;公路交通违法现场查处量大幅度提高,重点违法现场查处量达到50%以上。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各地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行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至7月31日)。重点围绕安全源头监管、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查处、路面巡查管控等方面,在全市同步联动,全力发起整治攻坚行动。
  (三)规范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开展整治"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工作措施。
  四、主要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改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强化源头监管
  1.全面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主动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实行情况,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逐一建档,实地交办,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当面约谈,督办整改。
  2.加强第三方管理平台的建设应用。各地交警部门要深入当地运输企业,监督"一车三方"监管平台和第三方监测平台建设应用情况,重点检查"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入网率、使用率、完好率是否达到100%,是否落实专人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法、事后跟踪处罚,是否落实凌晨2时至5时禁行措施和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二)扎实开展"清零"行动,坚决清除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
  3.清除"两客一危"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安全隐患。各级车管部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多起违法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要开展集中排查,列出清单,逐辆交办,限期整改。要加强"营转非"和非营运大客车交通安全管理,对"营转非"以及交通运输部门已注销营运证但未办理使用性质变更的大客车,要逐一核实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周期、报废年限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等基本情况,查明车辆用途、去向。要按照"见车见人、一车一档"要求建立台帐,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要巩固包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和货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
  4.清除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各地交警部门要主动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车辆乘载人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要登记造册、逐辆见底,对使用拼装、报废、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超员、超速以及带"病"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要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交通违法情况及安全驾驶记录品行,对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驾驶人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校车驾驶资格。要严格对校车外观标识、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安全设备以及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停运。要明确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行驶线路、安全设施等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动态监管,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行车安全。
  5.清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各级车管部门要依托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排查梳理辖区机动车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对10起以上的要通过短信等方式集中告知一次,对30次以上的要落实民警或辅警上门教育,对100起以上的要集中公告曝光,督促限期处理。对本省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达到20起以上、逾期未检验或未报废的车辆信息,要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和移动警务系统实施报警查控,督促当事人及时处理。
  (三)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着力改善重点路段通行条件
  6.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交警部门要深化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科学设计、设置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设置安全岛、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有效保护行人安全。各交警大队要在秩序中队、一线执勤中队指定专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工作,建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日常排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随时报送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档案,建立突出、多发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机制,实现交通设施隐患查、改留档,重大、突出隐患挂牌督办。
  7.开展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路口专项整治行动。各地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对普通国省道事故多发的平面交叉口进行全面分析,找准问题和症结所在,必要时邀请专家开展会诊,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实行一点一策。要将S325、G205、S237、淮金公路、S236、S234等6条百公里死亡率高于20的国省道作为整治重点,减少事故的发生。
  8.开展公路集镇路段专项整治行动。要对淮阴区渔钩镇(S325)、淮安区钦工镇(S235)、洪泽区岔河镇(淮金公路)、涟水县小李集乡(S327)、金湖县戴楼镇(S331)、盱眙县管镇(S121)等6个交通秩序混乱的公路集镇组织开展集中挂牌整治行动。各地交警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协调推动交通运输、安监、工商、农机、城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增设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搬迁马路集市,合理划设停车泊位,净化镇区交通环境。要提请乡镇政府(街道),成立由政府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城管部门派员组成的综合执法小分队,针对影响集镇交通秩序的违章搭建、乱开道口等棘手、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执法效果。要加强集镇举办庙会等大型活动重点时段管理,在途经集镇主要路口设置临时劝导点,采取限行、绕行等分流措施,确保镇区道路畅通有序。要合理设置禁行道路,集镇中心区域逐步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四)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9.严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主动会同城管、农机、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行为联动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要灵活运用交叉执法、伏击守候等战术,严查城区渣土车、水泥搅拌车、农用运输车等车辆闯红灯、闯禁区、抛洒滴漏、超高超载、野蛮驾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和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占道带客、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将违法多发、事故突出的渣土车、水泥搅拌车和工程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监管,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提交城管、住建等部门,督促采取限制招投标、提高准运门槛、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等措施综合施治,全力遏制反弹回潮。
  10.严查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机动车闯红灯、闯禁区、闯单行线、乱变道、乱占道、乱停车、乱掉头、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运用摄录设备、交通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灵活采取便衣组合执法、远程调度查证等方式,全力提高查处率。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分析研判,科学用警,精准打击,定期不定期组织突击行动,大力开展滚动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认定标准,严格上限处罚,符合记分条件的,一律严格予以记分。
  (五)加强路面巡逻查控力度,严格现场处罚
  11.全面落实"四站"勤务。全市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农村劝导站和公路治超站要全面加强执法管理,其中一级公安检查站实行24小时勤务,二级公安检查站和交警执法站,应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上勤时间,但每天累计不少于6小时。要增派警力进驻公路治超站,与公路部门联勤联动,严格落实治理超限超载有关工作措施。农村劝导站每月至少组织2次集中劝导活动。
  12.加大现场处罚力度。要增加路面警力的投入,把好出城口、高速入口、过境口,严查"两客一危"车等重点车辆,落实"六必查、两比对"制度,除载人载货量、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外,还要比对营运资质证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交通运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缉查布控系统,对报警车辆及时拦截检查,实现精准防范、精确打击。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3.深化交通宣传引导。要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各种交通陋习的危害,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有效凝聚文明交通"江苏共识",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江苏规矩"。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采取组织记者随警采访、开辟整治专栏、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整治行动。通过手机APP、交警"双微"平台等自媒体,密集推送整治动态,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避免出现负面新闻炒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市局成立由张焱副局长为组长、交警支队领导班子、各县、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交警支队各相关单位、县区各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在交警支队,尹志刚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通报。各级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全力投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文明规范执法。各地要严格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规范执法相关要求,坚持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严防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舆论炒作,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对少数恶意炒作造谣抹黑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三)推动部门协同。各地要加强与交通、安监、农机、规划、城管、住建、工商、教育、高速公路经营等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部门协调问题无法解决的,要及时请示当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强化力量和装备保障,做好应急准备。
  (四)强化检查督促。各地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整治期间,市局将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对各地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凡因整治措施不力,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一律严格实行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