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