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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三大举措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发布日期:2022-09-28 15:20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今年以来,市人社系统多措并举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全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下一阶段工作,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鼓足“挑重担、扛重责”的精气神,切实担负起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重大责任。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效。以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会同住建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群众维权诉求吸附在属地办理、化解在初始。提高线索核处效能,对人社部转办、省领导批示以及舆情反映的重大欠薪案件,加大清欠和稳控力度,实行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逐案建档销号。强化欠薪舆情预警研判,对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反映的欠薪问题,迅速介入、查清事实、适时发声,掌握舆论主动。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加强和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协同联动,增强争议化解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区域性行业性争议调解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功能作用,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妥善解决争议纠纷。大力加强仲裁院、仲裁庭建设,积案较多的县区要采取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决等措施,加快案件办理,提高仲裁结案率和仲裁终结率。深化“互联网+调解仲裁”改革创新,提升网上调解、互联网庭审等建设应用水平,灵活高效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协商协调,强化劳动关系综合治理。将劳动关系治理主动融入“平安淮安”大治理格局,鼓励支持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劳动关系治理。以国家、省定期表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先进单位为契机,持续扩大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覆盖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劳动关系双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动性、创造性。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坚持劳动关系工作关口前移,针对经营困难、存在隐患企业“一企一策”指导帮助。加强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切实推动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