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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促进交易项目规范运行

发布日期:2026-06-26 14:21 来源:金湖县政府办

金湖县为持续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管,推进承诺、信息公开、招标人委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招标人承诺体系。招标活动开始前,将法律法规、负面清单及易发多发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承诺,承诺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组织招标活动。这一制度旨在强化招标人的自我约束与守法意识。

二是推行招标文件预公示。转发《关于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强化社会监督。潜在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意见建议,招标人收到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处理,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限制性、排他性条款,破除隐性壁垒,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

三是规范招标人评标代表委派。严把“人选关”,选派熟悉项目情况、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电子评标工具的人员担任招标人代表,杜绝随意指派;严把“履职关”,要求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独立、客观发表意见,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或干预专家评审,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