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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四心”工作法实现万件调解卷宗“零差错”

发布日期:2025-09-30 15:22 来源:金湖县政府办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卷宗质量,金湖县运用“四心”工作法提升调解卷宗规范化水平,三年来累计调解的20000件卷宗实现“零差错”。

一是严格案件分类,细心做好资料收集。统一标准,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为基准,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卷宗格式要求,使用统一制作的人民调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格式文本。根据邻里纠纷、赡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等不同门类,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做好卷宗资料的初步整理工作。同时,细分镇(街)、村(居) 、行专调解组织等不同层级,实行一案一档。

二是严格审查力度,精心做好案卷审核。实行两级审查制,由基层司法所对镇(街)、村(居)调委会的调解卷宗进行初审,再由县矛调中心进行全面复审,重点查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卷内材料是否齐全、调解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协议内容是否符合逻辑、法律条款运用是否准确、纠纷当事人是否签字确认、协议书是否加盖调委会印章等方面,对卷宗进行多角度、全方位“体检”,对不符合规定的调解卷宗,及时退回整改,并逐项指导经办调解员及时修正,或联系当事人补充材料完善卷宗,确保卷宗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严格案件回访, 耐心做好后续“文章”。分级分类做好回访工作,基层司法所负责对辖区村(居)调委会调解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一级回访,县矛调中心对镇(街)、行专调委会调解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一级回访,对于重大纠纷、群体性纠纷进行二级回访,简易纠纷进行电话回访。重点回访案件事实情况、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等,确保案件真实有效。案件回访结果作为兑现“个案补贴”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严格规范装订, 用心做好卷宗归档。坚持“七不”要求,即填写不完整卷宗不归档、填写不准确卷宗不归档、审查不签字卷宗不归档、粘贴不整齐卷宗不归档、装订不规范卷宗不归档、夹带金属卷宗不归档、评查不合格卷宗不归档,保证归档卷宗符合要求。为实现卷宗装订的规范、整齐、美观,县矛调中心统一设计外观、统一购置封皮、统一目录次序,将经审查、认定、装订完毕的调解卷宗,由各司法所制作档案目录,编好序号,按办理年限归档保存。卷宗实行专人管理,将档案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一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卷宗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