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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23-08-15 14:43  来源:涟水县政府办  字号:[ ]

近年来,涟水县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有力有效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纵深发展,全力助推“无废城市”建设。

一是健全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及时清理与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绿色担保奖补、绿色债券贴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的支持。完善差别化水电价、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全面推行工业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行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

二是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深化公开透明的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完善自动评价、实时滚动的智能化信用评价模式。在全面推行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五色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制度的基础上,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实施有差别的信贷政策,健全绿色信贷体系。在同等条件下,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可优先给予授信支持,对环保不良企业和区域限制发展的项目,从严控制授信。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制度,形成以市场主体相互监督为主、政府公众多方参与的信用监督新格局。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体系。筹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预报信息。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强化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控制,建立重点防治区域管理制度和有害生物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外来物种的监控和治理能力。

四是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制定《涟水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意见》,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建立县级和镇级环保监察工作联动机制。

五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体系。建立和完善固废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环保补贴由建设环节为主转向兼顾运营环节,由以往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前期补贴转变为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期补贴,切实发挥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后的功能。对环保运营环节实施优惠政策,制定以减排为目的、针对环境基础设施和企业环保设施专业运营服务的费用优惠政策,减轻运营企业的成本负担,提高运营服务企业积极性,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的高效运行,真正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政府鼓励环保运营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立足涟水实际,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同路径,探索制定符合涟水生态产品价值的评价机制,建立生态产品清单,在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深入挖掘并科学利用涟水生态资源、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集中力量塑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交易机制,探索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规则、交易程序。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多元实现路径,促进生态产业化,探索“生态银行”“绿色银行”模式,推动生态资源一体化管理、开发和运营,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