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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三十二项)
发布日期:2023-04-0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二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淮安市盐河城区段约3公里河道内有5个雨水排口晴天直排污水,每天入河污水量超2000吨,在河面形成明显污染带。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丰收河、清江浦区清安河、涟水县城北大沟等均存在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二、责任单位

淮安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

消除盐河城区段污水直排口;加强丰收河、清安河、涟水县城北大沟沿线排污口排查,消除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五、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整治盐河淮阴区城区段约3公里河道内5个雨水排口,消除晴天直排污水问题。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并投入试运行,解决因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的污水溢流问题。建设期间,对5个排口临时封堵,并将污水抽吸外运处置。同步开展盐河淮阴区城区段沿线污水管网清淤检测,2022年底前完成缺陷修复,保障管网畅通运行。加强源头管控,2022年底前完成1.06平方公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并按计划推进盐河淮阴区城区段沿线其余达标区建设。

(二)消除丰收河、清安河、城北大沟污水直排入河问题。完成丰收河杭州路桥下破损截污涵修复;完成清安河淮海路东侧排口溯源排查及整治,打开淮钢、韩泰轮胎厂区内除厂房等建筑物占压外的暗涵;完成城北大沟军民商业广场东西段桥下排口前端破损管网修复。

(三)建立完善动态巡查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对盐河淮阴区城区段、丰收河、清安河、城北大沟全线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主城区试点智慧水务平台,通过水质自动监测站、视频监控等设备,实时掌握河道水质、排口排水等情况,精准发现、快速处置,提升河道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七、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到。

(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并投入运行,建设期间对盐河城区段5个问题排口临时封堵,将部分生活污水转运至市区污水厂处理;完成盐河城区段沿线5公里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工作以及淮阴区2022年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

(二)开展排口排查整治修复工作。完成清江浦区丰收河破损截污涵修复、清安河淮海路东侧沿线溯源排查整治,将淮钢、韩泰轮胎除厂房等建筑物占压外的暗涵全部打开;完成涟水县城北大沟管网破损处修复。

(三)建立完善动态巡查工作机制。淮阴区、清江浦区、涟水县均已建立城区入河排水口动态巡查机制,开展盐河城区段、清江浦区丰收河、清安河、涟水县城北大沟全线动态排查;完成主城区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实时掌握河道水质、液位、排口是否排水等基本状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7日)向淮安市委、市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7-83672428。

电子邮箱:hahbdcc@163.com。

 

               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