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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4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  

2021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公布部门权责事项6684项、市设行政权力72项。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完善10个部门288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综合评估市直机关“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推进编制涉企服务职责边界清单,厘清涉企服务职责边界。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拧紧涉企服务责任链条。二是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在全省率先探索“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25类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财政奖补集成服务改革经验获国务院“协调办”和省政府推广,打响12345热线“诉接速办”品牌,获评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A类A级。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1063项权力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一措施、两办法”,升级拓展“党政亲商会”平台功能,经济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入选数字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成果。上线运行“互联网+监管”系统,覆盖4600余项监管事项。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全市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2313个,检查任务完成率100%。推进失信约束措施规范清理,加快构建新型监管体系,获批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四是不断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科学精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完成11个方面180项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成市疫情防控指挥调度信息平台,成功应对新一轮突发疫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建成使用应急指挥中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

二、坚持精准立法,规范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主动向市委汇报立法工作情况,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将常务会议讨论立法项目作为必经程序,坚持“开门立法制规”,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在全市镇街普遍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建议。二是打造政府精品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在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引导社会行为方面的重要规范指引作用,制定《淮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起草《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淮安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等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实行发文“一文一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开展涉长江流域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坚持严格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坚持把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体制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作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淮安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注重完善决策工作机制。在省内率先编制规范党政机关内外部法律顾问工作一体化的地方标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导则》,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法制遵循。二是严格程序确保决策质量。严把决策项目关,落实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制度,严格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严把征求意见关,邀请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拓宽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渠道,委托第三方开展稳定风险评估。严把法制审查关,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前置规定,实行两级审查、双重把关。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33个市直部门、7个县区政府、186个县(区)直部门、95个镇街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推行法律顾问介入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核机制,引导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强化源头把控,提前做好“法律防控”。

四、坚持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举办基层征收工作干部和行政执法骨干培训,加强基层规范行政执法建设。二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淮安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县域综合执法,积极推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三是推动基层执法理念创新。组织全市22个部门编制公布我市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涉及各类行政处罚事项629项。推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做到善意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五、坚持依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坚持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依法认真履职。一是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监督。依法依规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反馈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全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1件、政协提案343件,满意率均在99.6%以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抗疫惠企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紧盯市政府中心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聚焦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公共工程、公共资源交易、国资国企等监管制度,提升审计、财政监督实效。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千余条,发布政策文件47件,全面解读36份市级政策文件,召开18场新闻发布会。强化政务舆情回应,聚焦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有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新闻媒体、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及时做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六、坚持突出重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紧盯关键环节,抓住“关键少数”,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工作力度。一是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积极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市县两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全部到位,出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构建案件分级集体决议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决定公正性、权威性。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59件,审结97件,直接纠错率16.49%。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展“季季看”活动10余期,300余名负责人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创新打造行政争议纾解工程,成功纾解疑难复杂案件51件,纾解成功率100%。强化诉前治理,深化“阳光信访”标准化建设,健全重点信访问题化解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制度,提升网格治理效能。

七、坚持普治并举,夯实法治政府社会基础

有序推动“八五”普法全面展开,持续深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不断筑牢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一是压紧压实普法责任。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本领。不断拓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覆盖范围,在全省率先探索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的履职评议模式。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举办民法典专题展览,开设“淮上说法”法治讲堂,不断造浓法治宣传氛围。二是切实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治并举”工程,实现动态管理全覆盖。培育5495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创新建立管理制度、评分办法等工作经验被司法部作为指导性案例在全国推广。深入推进“援法议事”活动,实现全市1526个村(社区)全覆盖,8个基层村(社区)入选省级援法议事优秀范例。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法律援助覆盖率万人比达16.42,提前完成省政府年度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建成“淮安市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大厅”,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5.4万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八、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高站位统筹谋划推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新时期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法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淮安“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立“五个更加、一个示范”的工作奋斗目标,明确全市法治建设努力发展方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年度法治建设规划、年度立法、重大行政决策等法治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落实学法制度,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会前集体学习《行政处罚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法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的重要方面、各类主体培训班的必修内容,在市委手机党校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课程,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治专题培训班、座谈会,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四是加强考评督察,推进落实法治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考评。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发挥法治督察督促推动作用,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基层规范行政执法实地督察,对标对表梳理短板弱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水平还需加强,少数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规范化程度亟需提高,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一线法治工作人员力量不足。2022年,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实现聚焦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奋斗目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抓好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持续推进全市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拓展人民调解的深度广度,深入推进行政争议纾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抓好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